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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則鳴·促醫葯分業加速實現 葯劑師爭取提高地位 謀求增加葯物局代表席·以便放寬執業資格

新報人 (1976年12月22日),07(06),第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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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葯物及毒品管制局担任委員的三位執業葯劑師,已向該局提出增加葯劑師在該局所佔席位的建議。

此項建議若被接納,香港執業葯劑師的資格規定可能會放寬,而加速醫葯分業制度實現。

管理葯劑師註册資格歸葯物及毒品管制局負責。葯劑師相信倘能爭取有該局半數席位,對目前限制葯劑師執業規定可得放寬。

香港執業葯劑師協會主席楊澤流說,香港葯物及毒品管制局中共有十一位成員,除三位葯劑師及一位政府總葯劑師外,餘俱爲醫生,使葯劑師在本港葯物管制法例上缺乏代表性。

本港葯劑師的要求是將葯劑師在該局的席位增加至該局議席的一半或是將葯物及毒品管制局分開爲二個諮詢機構。

楊氏認爲關於葯物管制,葯劑師比較明瞭葯物的葯性,故應由葯劑師提出意見,而毒品管制,則可由醫生及葯劑師一同硏究管制方法。

是項提議增加席位,亦是本港葯劑師爭取提卨本港葯劑師地位的一項行動。

香港醫學會會長李福權醫生則認爲,在美國及英國,葯物及毒品管制倶有醫生成員代表。因醫生對葯物臨床反應比葯劑師淸楚。李醫生對增加葯劑師在管制局的席位並不表示意見。但他認爲,很多葯物,在不適當使用下,都是毒葯,故葯物及毒品實應由一局負責管制。

一位醫院葯劑師指出,本港並無葯劑師訓練,但東南亞、台灣、美國及加拿大,均有港人就讀葯劑學。而除英聯邦國家畢業者須再供讀一科香港法例,其他地方葯劑學畢業者,都要重考葯劑理論,東南亞地區畢業者,更須考一科英文,以符合註册葯劑師的規定。

該位葯劑師認爲,其他專業人士申請在本港註册執業都無須規定英文要達到香港敎育文憑的良好或英國普通敎育文憑英語科合格,獨葯劑師有此規定,甚不公平。且本港已實行中文爲法定語文,實無須再考英文一科。

該葯劑師又說,在他工作的醫院中,便有五位等候考試的約劑師。而本港药劑師人數少,嚴格的考試制度便是其中一個原因,故很多葯劑師回港後不能學以致用而改從他業,亦有因就業問題而不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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