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牟利幼稚園濫收費用 團體促請推行資助計劃

新報人 (1994年05月02日),24(06),第2頁。
Author: 楊潔儀
Permanent URL - https://sys01.lib.hkbu.edu.hk/bujspa/purl.php?&did=bujspa0005338

《本報記者楊潔儀專訊》有教育界人士批評教育署監管非牟利幼稚園的財政狀況過於寬鬆,導致幼稚園容易濫收費用,因此建議政府推行幼稚園直接資助計剷,改善目前的情況。

據教署的統計,目前私營幼稚園有五百一十八間,{非牟利幼稚園有二百三十六間。而非牟利幼稚園可獲政府豁免繳交差餉,但必須將佔經營成本百份之八至十的每年認可利潤,撥作學校發展經費,不可轉為私人盈利,以貫徹非牟利的宗旨。

一位幼稚園校長透露,有部份非牟利幼稚園以多種不同的方式謀利,通常會以第三者名義增加幼稚園的開支,如透過所屬的辦學團體,購下一幅土地,然後再以高昂的租金租回給該幼稚園作校址,或開辦另一間公司承辦自己學校的膳食或校車服務。換言之,幼稚園的支出就會變相成該團體的私人利益,但卻沒有抵觸教署的規定。

教署發言人雷先生表示,非牟利幼稚園必須向教署申報所有收支項目,而教署有權審核個别項目的開支是否合理,例如若教署發現幼稚園的租金支出超出合理水平,他們龠轉交差餉物業估價處評估該物業的租值,如証實租金不合理,教署是不會批准該項支出的。

雷先生強調,所有幼稚園包括非牟利幼稚園,都與一般商業機構無異,它們都是自負盈虧。但非牟利幼稚園的收入直接受到教署監管,它們向家長徵收任何收費之前,都必須遞交有關項目的收支數據,由教署判斷收費是否合理,才可向家長收取。

香港大學教育系講師兼匯點教育小組成員張國華卻認為,雖然教署檢定幼稚園每個收費項目,但有關資料只能作數據分析,實際上,幼稚園有否為學生提供與收費相符的服務,則無從考核。他指出,曾有一所非牟利幼稚園獲教署批淮向家長收取五百元的書簿費,但書簿實際只值二百五十元。他批評現行的監管制度作用不大,非牟利幼稚園仍有圖利的機會。

一位學生家長謝太表示,她女兒就讀的非牟利幼稚園,每月向家長收取二百元的生日會費,但其女兒在生日會上只吃了一塊蛋糕、一隻雞蛋及數粒糖果。謝太認為一班有二、三十人,收費總數達數千元,但卻提供如此的食物,實不合理。

雷先生承認,教署根本不能考核全港七百多間幼稚園每項收費。故此,教署呼籲家長遇有不合理的收費,應向教署投訴,教署會深入調查。若真有濫收譬費用的情況出現,教署會要求幼稚園發還款項或向幼稚園發出警告,對於那些屢勸不改的幼稚園,教署會考處透過律政署向它們提出起訴。

張國華批評教署沒有規定幼稚園要撥出一定數款,作聘請教師之用,增加資源,以提高教學質素。所以,學費雖然每年都會有所遞增,但不代表會增加教師人數。

一所非牟利幼稚園校長黄素玉指出,所有幼稚園都屬私人商業性質,故教署對非牟利幼稚園的監管,只能維持在某一個水平上,例如教署雖然有指引規定各級教師的薪金及學生與教師的人數比例,但這是建議性質,執行與否全由幼稚園決定。

張國華認為,解決非牟利幼稚園財政監管不足的情況,最佳方法的是政府將現時在各中、小學所實施的直接資助計劃,推行至非牟利幼稚園,根據個别學校的情況,就不同項目,如行政費、教師薪金等,直接撥出一定資助金額,剩餘的款項,學校必須悉數交還,他認為這樣可加強政府對非牟利幼稚的財政控制。

Headlin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