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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工作無保障 幼師受訓後有半數流失

新報人 (1983年05月08日),13(12),第1頁。
Author: 趙淑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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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港約有兩成已受訓幼師,但由於政府至今仍未正式管制幼師的敎學資格,因而令受過專業訓練敎師的待遇和工作條件得不到保障,流失率高達百分之五十。

敎育專業人員協會敎育硏究部主任許國輝指出,現時本港只有少於百分之二十的註册幼稚園採用「分組敎學法」授課,但現正接受兩年訓練的首批幼師,則以學習此敎學法爲主,因而間接造成部份敎師無法把學得的知識,應用於實際敎學用途上。

所謂「分組敎學法」,是把幼稚園學生分成若干組,透過不同的遊戲方式,把一些基本知識灌輸給學生。

許氏認爲,如要提高幼師的質素,及能正式施行分組敎學法,政府必須首先全面資助幼稚園,使受訓敎師的前途獲得保障,進而改善幼稚園的質素。

一位正在接受訓練的敎師表示:雖然在受訓期內,她亦曾嘗試在課堂中採用「分組教學法」授課,但由於環境上的限制,以及家長對此敎學法亦有意見,因此也較難有機會實踐訓練課中的理論。至於受訓後的前途問題,她亦承認要找得較理想的敎職也並不容易,這主要仍是與政府沒有規定幼師的資格有關。

爲提高幼稚園敎師的敎學質素,政府除計劃加强現有在職幼師訓練外,正籌備設立一間幼兒訓練學院,以配合學前敎育的發展需要。

然而,現時的在職訓練課程,較側重「分組敎學」方法的訓練,但本港的大部份幼稚園,則仍以課堂敎學方式授課,故令部份受訓敎師感到難有學以致用的機會。

敎育署發言人說,八四年九月開始,敎署將規定每間幼稚園,必須有一位或以上的合格敎師任敎;同時,政府希望在一九八六年時,在全港約五千名的幼師中,能有百分之四十五的合格敎師。

該發言人說:爲配合上述新法例的施行,政府現正準備在八四年擴大兩年制訓練課程的學額,由現時的毎年收錄一百二十人,增加至二百四十人。

趙淑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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